离婚时要注意的问题

1。夫妻共同子女问题

根据 2014 年《婚姻家庭法》第 81 条:

未满36个月的儿童,原则上交由母亲直接抚养,但母亲不具备直接照看、照顾、抚养、教育子女的资格或者父母根据其利益另有约定的除外。孩子的好处。

如果孩子是从满 7 岁到未满 18 岁,法院将根据孩子的意愿。

法院不考虑 18 岁以上的儿童,除非他们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法工作并且没有财产养活自己。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人必须抚养孩子,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将由法院决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有权探视子女。

儿童年龄 妈妈 父亲 法院判决
1.少于 36 个月 x
2. 07岁以下 x
3.从满07岁到未满18岁 x

(考虑孩子的意愿)

2。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 通常情况下,当双方在婚前财产上有约定,婚后同居过程中,仍可以约定变更和补充该约定,并可以约定同居过程中的共同财产分割.婚期。

– 根据《婚姻家庭法》第59条,离婚时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是尊重当事人的约定,不得损害家庭和社会公共利益。

–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他们可以向法院申请和解。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将平分,但在实践中法院可能会根据以下因素改变分配(2014 年《婚姻家庭法》第 59 条第 2 款):

+ 家庭和夫妻的情况;

+ 为共同财产的创造、维护和发展做出贡献。丈夫和妻子在家庭中的劳动被视为收入劳动;

+ 保护各方在生产、经营和职业中的合法利益,使各方有条件继续工作以产生收入;

+ 双方在侵犯夫妻权利义务方面的过错。

– 夫妻共同财产按实物分割,否则按价值分割;哪一方获得实物财产价值较大的一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差额。

– 丈夫和妻子的个人财产归他们所有,但个人财产根据本法规定合并为共同财产的情况除外。

如果单独财产与共同财产合并或合并,配偶双方要求分割财产,则应按其财产对该财产的贡献价值支付,除非配偶另有协议。

3。夫妻单方离婚时常见的债务问题

《婚姻家庭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夫妻有下列共同财产义务:

– 由夫妻协议规定的交易产生的义务;

– 夫妻双方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损害赔偿义务;

– 配偶为满足家庭基本需要而履行的义务;

– 因占有、使用和处置共同财产而产生的义务;

– 因使用单独财产维护和发展共同财产或为家庭创造主要收入来源而产生的义务;

– 有义务对孩子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必须赔偿;

– 有关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因此,并非所有婚姻期间的债务都是共同债务。任何一方都没有义务支付另一方的单独债务。

以上是罗Khoa Tin的建议:“单方面离婚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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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