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行政诉讼

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各个领域都在融入国际的过程中,行政诉讼法必须有所完善,才能更加适应各个领域的生活。具体而言,《行政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条例》相比有许多新的进步点,克服了以往行政诉讼法的局限和不足,包括对VAHC提起诉讼的条件作出规定。提起诉讼的个人和组织,必须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提起诉讼的条件。诉讼条件是当事人行使起诉权的强制性要求。按照要求提起诉讼,可以方便当事人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I。关于提起行政案件的若干理论问题

1。概念

提起行政诉讼,是指个人、组织或者国家机关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请求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行为。被行政决定、行政行为、纪律处分决定、强制辞退。

2。特点

第一,提起行政案件的目的是请求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和解决行政案件。

其次,行政诉讼的诉讼标的是行政决定、行政行为、免职纪律处分决定、对竞争案件处理决定的申诉解决决定、选举国民议会代表的选民名单、选民名单依法选举人民议会代表。

II。行政诉讼提起条件的法律规定内容

行政案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应当立案:

1。关于诉讼标的

申诉人或其代表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决定(QDHC)、行政行为(HVHC)、开除处分决定(QDKLBTV)、和解决定申诉竞争案件处理决定或准备选民名单。

首先,原告必须直接拥有被行政决定或行为侵害的合法权益。原告包括个人、机构和组织。对于个人而言,必须具有足够的行政程序法律行为能力和行政程序行为能力。如果您属于限制行政程序行为能力的情况,您必须通过您的法定代理人提起诉讼。机关必须是国家机器中依法设立和运作的机关,具有职权、职权和法人地位。国家机关提起诉讼,应当通过其法定代表或者授权代表进行。就组织而言,包括社会政治组织、社会政治专业组织、社会组织、社会专业组织、经济组织、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等人民武装力量。这些组织必须依法成立和运作,具有合法地位或具有组织的所有标志(有组织结构、总部、印章等)。该组织的诉讼也通过其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进行。

简而言之,申诉人必须是行政决定、行政行为、解雇处分决定或对竞争案件处理决定的投诉决定的直接影响人。

个人、机关和组织必须证明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决定、行政行为、开除处分决定或投诉处理决定的直接影响。对竞争案件处理决定不服的,有权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保护。

:B区人民委员会向阮文A先生颁发土地使用权证,面积为150平方米。 Nguyen Thi C女士,该房屋与A先生的土地相邻,认为B区人委会将其家庭使用权下的部分土地出让给B先生,故C女士起诉要求法院撤销该证书。获得授予A先生的土地使用权。在这种情况下,C女士必须证明向A先生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

2。关于诉讼标的

诉讼标的是行政决定、行政行为、免职纪律处分决定、申诉处理决定、竞争案件处理决定、选举国民代表的选民名单等。大会、选民名单选举人民议会代表。

但是,行政决定必须是单独的决定,同时又是第一次的行政决定。哪项决定属于首次行政决定,必须有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法律依据。个别行政决定以处分决定、拆除违法建设决定等文件形式下达决定名称,行政决定也以通知、结论、公文的形式下达,并按规定执行诉讼。此外,对竞争案件处理决定的申诉处理决定也涉及诉讼。

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HVHC)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其他机关或组织或该机关或组织中的主管人员履行或不履行其职责或公共职责的行为法律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关于执行公务的权限和时限来确定执行或不执行此类任务或公务的是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 、组织或国家行政机构、机构或组织中的权力机构。如果根据法律规定,特定任务或公务的执行由国家行政机关、其他机关或组织执行,则在期限内执行或不执行该任务或公务的行为是该行为国家行政机关、其他机关或组织的行政行为,但不包括受委托或授权或授权实施该行政行为的人的行政行为。如果根据法律规定,特定任务或公务的执行由国家行政机关、其他机关或组织中的主管人员执行,则执行或不执行该任务或公务应由一个称职的人。在该期限内的特定任务是主管人员的行政责任,无论他们是直接执行还是指派、授权或授权他人执行。

3。诉讼时效条件

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案件和诉讼时效期间进行。

诉讼时效是当事人有权提起诉讼的期限。如果该诉讼时效届满,主体将失去提起诉讼的权利。提起诉讼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但有客观障碍的除外,客观障碍的时间不计入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规定期限届满,当事人不提起诉讼的,视为放弃其权利。不服行政决定、行政决定、决定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为收到该决定之日起一年。对竞争案件处理决定的申诉处理决定,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为自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对国会代表选举人名单或人民议会代表选举人名单提起诉讼的,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为收到投诉处理通知之日起选举名单制作机构的结果。选民或投诉处理时限届满,但在选举前 5 天未收到选民名单制作机构的投诉处理结果通知。

4。诉讼方式条件

诉讼方式可以理解为主体有权选择不同方式提起诉讼。

诉讼标的为行政决定、行政人员或解职处分决定者,依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个人或单位可选择下列三种方式之一:

  • 收到行政决定或违反行政法律后立即提起诉讼。
  • 收到第一次投诉处理决定后不同意或第一次投诉处理时间已过仍未解决的,提起诉讼。
  • 收到二次投诉处理决定后不同意或二次投诉处理时间已过仍未解决的,可提起诉讼。

如果诉讼标的是对竞争案件处理决定的投诉处理决定,根据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个人或者组织有权对该决定提起诉讼,但无权抱怨。

如果诉讼标的是选民名单,根据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个人已向主管机关投诉处理,但期限届满的,​​有权就选民名单提起诉讼。法律规定的解决期限但投诉未解决或者已经解决但不同意投诉解决的期限”。

因此,法律的规定在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上创造了更多的“开放性”,让人们可以选择更多的诉讼方式,但我们可以看到,诉讼的对象是否是选民名单,虽然法律创设了保护人民利益的条件,实际上这个条件非常困难,似乎收紧了人民对选民名单提起诉讼的权利。

5。请求向本院一审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案件属于法院管辖,审理行政案件。申请人只有在法律规定属于法院管辖的案件类型范围内,才有权提起诉讼。这当然是请愿人必须遵守的条件,因为如果不在其管辖范围内,法院将不会受理请愿书。

以上是Khoa Tin对“提起行政诉讼”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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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