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设立程序

I。建立经营户的条件

1。商户名称条件

经营户的命名必须包括以下两个要素:

– “家庭业务”类型。

– 经营户的专有名称(专有名称用越南字母,字母 F、J、Z、W 书写,可能伴随数字和符号)。

此外,经营户的名称不得违反禁令,不得重名,不得造成混淆,如第 01/2021/ND-CP 号法令第 88 条第 2、3、4 款的规定商业登记。

2。学科条件

越南公民的个人和家庭成员有权在越南建立商业家庭,但第 01/2021/ND-CP 号商业登记法令第 80 条第 1 款规定的情况除外。禁止条件可以概括为 3 组:

  • 主体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法律行为能力。
  • 一群被法律剥夺了权利的对象。
  • 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下的主体群体。

3。业务线条件

业务条线必须符合国民经济行业体系中的行业代码5级。对于有条件的职业,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成立(例如:执业证书条件、执业执照条件、法定资本条件等,其他条件)。

II。设立经营户申请文件构成

a) 企业户籍申请

b) 个人的法律文件,对于户主,如果是户主登记经营户的家庭成员,登记经营户。

c) 以下文件的副本:

– 家庭成员登记经营户时,家庭成员关于设立经营户的会议纪要。

– 如果家庭成员注册为家庭企业,则家庭成员出具的授权一名成员担任家庭企业负责人的信函。

III。建立企业户的顺序和程序

第一步:个人或家庭代表到经营所在地的区人民委员会提出经营户口登记申请。

第 2 步:接收和审查文件 区人民委员会接收、审查申请并在收到申请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

第 3 步:审查和处理申请:

– 如果申请有效: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区人民委员会财政计划部门将向经营户颁发《经营户登记证》。 .

– 申请无效的情况: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区人民委员会计划财政司必须书面明确告知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企业家庭创始人的文件。

第四步:个人或住户代表凭申请回执上的预约日期,到企业所在区人民委员会领取结算结果。

IV.程序结果

办理手续的结果是企业户籍登记证。

以上是Khoa Tin对在越南设立个体工商户程序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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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