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资产和收益申报的检查监督

28 October, 2022

执行 2018 年反腐败法和政府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颁布的第 130/2020/ND-CP 号法令,以控制在机构、组织和单位中拥有职位和权力的人的资产和收入(自 12 月 20 日起生效) 2020),过去一段时间,资产和收入管控同步有效,为反腐倡廉作出贡献,负。

但近年来对干部和公务员资产和收入的管控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导致干部和公务员资产和收入申报不全、申报不实、申报不实、申报不实、隐瞒多起,尤其是资产申报不实、申报不实、申报不实、隐瞒不实等现象隐匿资产、在境外开立账户等无法核实但未申报的。因此,反腐败资产申报反腐败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不高,资产和收益检查核查机制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目前还存在全面、严肃、全面的问题。

此外,由于资产分散,要求他人列明所有权,对官员和公务员的资产和收入申报情况的检查和监督难度很大,腐败行为难以发现和追回。资产。在对付贪污干部公务员清查追回资产时,由于之前已经分散,资产已经无法使用,所以很多腐败案件已经丢失,无法追回的资产非常庞大。

财产收入申报的目的是让官员和公务员有责任依法申报、说明和证明自己的收入,及时防止可能的腐败行为发生。要了解资产和收入申报是否诚实,管理机构还必须监测官员和公务员的配偶、子女、父母等的资产和收入;与管理机构协调,核实官员或公务员是否拥有申报资产以外的任何资产。干部公务员查出申报不全,可能受到党政纪律处分,但申报不全的资产如何处理?国家资金要没收吗?

因此,为确保资产、收入申报完整、及时,为反腐败斗争服务,有必要继续完善资产申报、收入等方面的规定。

具体而言,干部和公务员有义务如实、及时、完整、清晰地申报财产和收入。申报查验不全的,查封财产,按以下方式处理:故意不申报,隐匿贪污财产的,当然没收;故意不申报但说明不明确、不合理等的,一并没收财产来源;对非故意不申报但清楚合理说明资产来源的,考虑退还给干部和公务员,但受到纪律处分。

而其中一项重要的解决办法是,要在干部和公务员工作、居住地公开和扩大对资产和收入申报的监管范围。同时,加强对干部、公务员财产申报和收入申报的检查、检查和监督,既要服务于信访举报的解决,又要制定年度执行计划。这样一来,干部和公务员的资产申报和收入申报工作将得到规范,这实际上有助于提高当前反腐败工作的有效性。

据:越南律师电子杂志

资源: https://lsvn.vn/tang-cuong-kiem-tra-giam-sat-viec-ke-khai-tai-san-thu-nhap16660911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