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类型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2019(现行)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有两种类型,包括:无限期劳动合同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
1) 法律依据
– 2019 年劳动法
2)无限期劳动合同
根据 2019 年《劳动法》第 20 条第 1 款 a 点: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未确定合同效力的期限和终止时间的合同;”
例:A先生(MT有限公司董事)聘请B女士担任董事秘书。 2022年10月3日,双方订立了劳动合同,但甲先生和乙女士之间并没有约定合同到期时间,所以这是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为甲先生和乙先生可以不确定双方合同终止的期限和时间。
3) 定期劳动合同
根据 2019 年《劳动法》第 20 条第 1 款 b 点: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在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6个月的期限内,确定合同有效期和终止合同时间的合同。
例:M先生(KT公司老板——公司主营业务为鲜花配送)聘请N女士为花卉护理员。 M先生和N太太承诺给N女士20天的试用期。 20天后,如果双方都觉得可以继续工作,双方将签订正式合同。协议达成后,M先生与N女士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0天。所以,这是一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为M先生和N太太已经确定了期限。 ,合同终止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试用期满20天(36个月以下)。
据此,对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继续工作的,根据2019年《劳动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
自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30日内,双方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自上一份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双方未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利益按照固定期限合同履行。以前犯过。
自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30日期限届满,双方未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的,原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效。确定最后期限。
双方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属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只能再签订一次,之后,如果劳动者继续工作,则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限,但下列情况除外:
– 为国有企业聘任的董事签订劳动合同。
– 聘用老年员工时,双方可约定签订多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 2019 年《劳动法》第 149 条第 1 款)。
– 如果雇用外国工人在越南工作,双方可以同意签订多份定期劳动合同。 (根据 2019 年《劳动法》第 151 条第 2 款)。
– 基层职工代表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在劳动合同期满期间,需要将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延期至任期届满的。 (根据 2019 年《劳动法》第 177 条第 4 款)。
以上是Khoa Tin对劳动合同类型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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